2021-12-27 23:13:09|已瀏覽:4012次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資委辦公廳、司法部辦公廳關于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18號)精神,原定于2014年9月13日、14日舉行的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考試,推遲到2015年6月13日、14日舉行。現將考試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2014年已報考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請于2015年4月9日9:00至2015年4月24日16:00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確認本人是否參加考試。
二、確認參加考試的考生,請于2015年6月9日9:00至2015年6月14日14:30登錄中國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準考證。
三、對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或者在本次考試中不能完成應試科目考試的,可向原報考管理機構提出辦理退費相關手續。已繳相關費用將于2015年5月底前退回考生原報考繳費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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