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鑒定在教學方法、課件平臺、考試鑒定方面均采用國家統一標準,并形成規范的培訓鑒定認證體系、做到統一標準、統一培訓、統一考試、統一質量。
2003年2月《育嬰員國家職業標準》、《育嬰員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程》正式頒布。提出了科學育嬰的理念和知識體系以及訓練方法,突出了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從育嬰職業的活動范圍、工作內容、知識水平和技能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標準化”的要求,首次將從事0-3歲嬰兒護理和教育的人員作為一種社會職業來認定,為了保證嬰幼兒的健康成長,全面推出國家育嬰師(員)職業就業準入制度。形成了科學、規范的育嬰職業資格培訓鑒定認證體系。
通過系統的專業培訓,可以使準備就業、擇業的人員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使已經在職人員充實知識、提高技能和綜合素質,在日益規范、競爭、有序的勞動力市場中實現個人價值,實現育嬰職業社會化、服務職業化,促進我國早期教育市場的發展。
育嬰師培訓有哪些培訓要求?
(1) 培訓期限: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育嬰員不少于80標準學時;育嬰師不少于100標準學時;高級育嬰師不少于120標準學時。
(2)培訓教師:培訓育嬰員、育嬰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育嬰師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高級育嬰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 培訓場地設備:理論培訓場地應具有可容納20名以上學員的標準教室,并配備投影儀、電視機及播放設備。實際操作培訓場所應具有40平方米和相關育嬰設備(嬰兒床、洗滌用具、嬰兒食品配制及消毒用具、玩具、圖書、掛圖、手工制作教材及工具等)。
注:尊重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和鏈接 http://m.dedgn.cn/news-id-23757.html 違者必究!部分文章來源于網絡由培訓無憂網編輯部人員整理發布,內容真實性請自行核實或聯系我們,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關注育嬰師頻道查看更多,了解相關專業課程信息您可在線咨詢也可免費申請試課。關注官方微信了解更多:150 3333 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