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考研重點學習:對外開放格局形成
2021-12-18點擊量:316
我國對外開放主要采取了利用外資、引進技術、對外貿易、創辦經濟特區等基本途徑和方式。創辦經濟特區是對外開放的戰略措施。自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對外開放,到1980年5月,先后設立了深圳、珠海、汕頭、廈門4個經濟特區,在引進外資和先進技術方面,發揮了“窗口”作用。1983年又決定對海南島的建設開發在政策上放寬,給與較多的自主權,實行經濟特區的優惠政策。隨后,開放沿海港口大中城市。1984年2月,鄧小平視察深圳、珠侮、廈門經濟特區后不久,向中央提出,除現在特區之外,可以考慮再開放幾個港口城市。5月,全部開放中國沿海港口大中城市,包括大連、秦皇島、天津、煙臺、青島、連云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14個大中港口城市。沿海港口城市開放的主要內容包括:擴大它們的自主權,使之有充分的活力開展對外經濟活動;對前來投資的客商給予優惠政策,以利于更好地利用外資和先進技術。1985年2月,將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閩南三角地區劃為沿海經濟開發區,成為實施對外開放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布局。1990年,開放浦東,作為以后10年開發、開放的重點。接著開放沿江及內陸城市和沿邊城市。進人90年代,東部沿海省市的經濟開放政策沿著長江流域迅速向腹地延伸。1992年6月,開放長江沿岸的蕪湖、九江、岳陽、武漢、重慶5個城市。至此,長江沿岸的10個中心城市全部對外開放。此后,又將開放城市發展到全國各省區,合肥、南昌、長沙、成都、鄭州、太原、西安、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貴陽、昆明、南寧、哈爾濱、長春、呼和浩特17個省會為內陸開放城市。同時,還逐步開放內陸邊境的沿邊城市,包括黑龍江省的黑河、綏芬河,吉林省的渾春,內蒙古自治區的滿洲里、二連浩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伊寧、博樂、塔城,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憑祥、東興,云南省的瑞麗、蜿盯、河口,西藏自治區的普蘭、樟木。經過10多年的對外開放的實踐,我國對外開放由南向北,由東向西層層推進,已經在全國范圍內基本形成了“經濟特區一沿海開放城市一沿海經濟開發區一沿江和內陸開放城市一沿邊開放城市”的全方位對外開放格局。到1993年,全國對外開放地帶總面積達50萬平方公里,包括339個縣市,3.2億人口。本文由培訓無憂網新東方課程顧問整理發布,希望對參加考研的同學有所幫助。更多考研課程信息歡迎關注培訓無憂網...